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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土地新政“预示新调控”
2010-10-18 11:55:26 来源: 作者: 【 】 浏览:792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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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土地新政“预示新调控”
发布者:中财网 发布时间:2010-9-28 阅读15

国土部住建部加码调控:企业囤地一年禁买地,公租房与廉租房逐步并轨。
  业内人士称,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预示着继去年12月、今年4月之后,第三波调控政策出台的先声已响起。
  新一轮楼市调控已经开启。26日晚,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坚决执行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在近期楼市"回暖"之际出台上述《通知》,标志着继去年12月、今年4月之后的第三波调控或将展开。
  囤地一年禁买地
  《通知》对闲置土地的处罚力度加码:"对于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对此,业内人士称,如按此规定,在此前被查出的闲置土地中,将有许多知名房地产企业被剥夺竞拍资格。
  但也有开发商表示,土地闲置问题集中于比如配套、拆迁等问题,不得"毛地"出让的规定的确免去了一些责任追究的模糊地带,但是新政策对于一些老地块依然是无能为力,只能推动这些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嘉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谷文胜认为,现有的招拍挂地块对地块的动工时间、容积率、建筑类型都有明确约定,出问题的大多是在2002年招拍挂之前的土地,这类地块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因此即使查出,政府也无能为力。
  "执行效果不好说"
  此外,此次《通知》重申三类政策性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规定。《通知》同时指出,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用地供应。《通知》明确,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姚玲珍表示,此次文件是保障住房体系完善的重要标志,首次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公共租赁房进行无缝对接。
  不过,也有开发商表示,保障住房关键是地方政府的配合,政策住房某种程度上削弱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利益,在地方政府没有取得财政平衡的其他途径下,要取得其积极配合有难度。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表示,此次《通知》的出台主要是想通过对土地的调控抑制房价上涨,但由于地方政府都奉行"土地财政"政策,"实际执行的效果怎样,目前还不好说。"
  "第三波调控来临"
  "新国十条"从4月17日出台到目前已有5个多月,但到目前为止,新政对楼市的调控效果却依然不明显。最近中央一再重申,将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但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新政实行5个多月来,全国房价却依然上涨。
  此次两部委再次发出文件,联合整治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是否意味着新一轮调控的序幕?
  "《通知》一公布,当天上午万科、保利等地产标杆股即领跌大盘,充分反映了资本市场的对此新政的感受。"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近日住建部和银监会在调研和督战个人房贷,而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又联合出台这一《通知》,三大部门全都动手,就差一个传言试点开征房产税的财税部门,这预示着继去年12月、今年4月之后,第三波调控政策出台的先声已响起。
  杨红旭进一步指出,第三波调控的形式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像"国四条"和"国十条"那样,由国务院发文,动作很大,是一揽子政策。另一种是由几大关键部门出台几个通知,在重点领域加强调控。由于现在只是房价跌不动了,还没到全面上涨的阶段,所以国务院发文的时间窗口未到。因此暂且让两部委出政策,以试探市场反应。
  谷文胜表示,在此时出台《通知》,主要对开发商起震慑作用。他认为,现有的政策中很多细则都是对以往政策力度的加码,比如闲置土地,之前也有规定超过2年的闲置土地要处以相对应的罚金,此次在此基础上在对闲置的开发商剥夺竞买土地的资格。而保障住房体系短时期内也难以覆盖低收入阶层,因此这个政策充其量是一个震慑作用。在金九银十之际,市场成交逐步回暖,多数开发商把十月作为出货的好时机,政府在此时出台政策对开发商起到警示作用,希望开发企业珍惜现有相对良好的政策环境。
  某国有大型企业高层表示了同样的观点。该人士称,目前政策从某种程度而言是对开发商的警示,这种信号必将对开发商的定价有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在上海,进入十月传统销售旺季,开发商可能会在后续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理性定价,快速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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