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TOP

财政部发布规范全面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
2010-10-18 11:55:16 来源: 作者: 【 】 浏览:807次 评论:0
中国城建项目招标网 -- 招标公告,招标预告,拟在建项目,项目招标,国际招标,免费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财政部发布规范全面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
财政部发布规范全面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
发布者:一财网 发布时间:2010-9-27 阅读15

摘要:国家财政部926日发布通知称,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部近日发布《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政府性基金应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及时、足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不得截留、坐支和挪作他用。

国家财政部926日发布通知称,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部近日发布《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政府性基金应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及时、足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不得截留、坐支和挪作他用。

该《办法》旨在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征收、使用、监管等行为。它对政府性基金的概念、申请和审批程序、征收和缴库、预决算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办法》规定,设立政府性基金必须报财政部审批或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的,一律不予审批。

《办法》强调,对违反规定设立、征收、缴纳、管理和使用政府性基金等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办法》并要求,政府性基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以及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相关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决算,逐级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编制本级政府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决算草案,分别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政部表示,该《办法》的颁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助于中央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地方人民政府全面把握政府性基金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

返回列表 | 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城建项目招标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153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谢国忠:楼市泡沫破后部分地价会.. 下一篇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首批成交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Copyright © 1998 - 2019 www.qnal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Q客服:263530350 微信客服:263530350 平台24小时服务电话:18625106695 标讯接收邮箱: nddnvjfd@163.com
网站名称:中国工程项目建设网 版权所有:如皋丝音贸易有限公司 苏ICP备15018697-1